多年来,公众对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进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呼声一直很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社会保险法》历时3年多的4次审议中均成为焦点,由于立法过程中这个问题争议很大,最终通过的《社会保险法》用了一个授权性条款,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交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有学者分析说,在对双轨制进行改革时,先期必须付出成本,短期内财政压力将明显加大,具体来说,财政需要多花两笔钱。
第一笔,财政需要为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额外缴纳工资总额的20%,以实现与城职保的并轨;第二笔,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中雇主缴纳的这部分,约为在职工资的5%。
不过,学界普遍认为,若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并入城职保,剥夺其待遇,改革阻力过大,并不现实。
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将事业单位人员和所有公务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是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很多国家都经历了公务员经过长期并轨才逐步进入社会保障制度的情况。美国1935年通过了《社会保障法案》,一直到1983年公务员才完全纳入该体系。
在他看来,改革路径设计必须稳定被改革者心理预期,不能大幅降低其待遇,差距部分以职业年金进行弥补,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从在职和新入职者入手推行改革,已退休人员待遇不降低也不增加,“但是改革必须要有决断,尽快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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