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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养老金调整 未达退休年龄仍可补缴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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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月均将达1900,未达退休年龄的企业人员仍可补缴社保费。三种情况可补缴社保费:一是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二是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三是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
  此外,尹成基还透露,正在就企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研究免税政策。尹成基说,对于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个是有规定的,企业缴费的那部分可以在成本中列支,也就是免税的。"他解释,"个人缴费这部分,我们也在研究免税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制定一些鼓励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为职工建立年金优惠政策。"

  据人社部数据,2012年中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8465.3亿元,比上年增长18.4%;总支出22063.1亿元,增长22.2%。

  未达退休年龄的企业人员仍可补缴社保

  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出台后各地掀起了一股补缴热潮,到2012年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共征收补缴的社保费45.8亿元。已退休人员的补缴期已于去年底结束。现在未达退休年龄的企业人员仍可补缴社保费。

  据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已退休人员的补缴期已于去年底结束。现在未达退休年龄的企业人员仍可补缴社保费,补缴后继续缴费至退休年龄,退休时即可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补缴政策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应收滞纳金,个人缴费部分收取利息。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的养老保险费,免收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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