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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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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包头市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样办理参保手续?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按什么标准缴费?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户怎样缴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何衔接?

  包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包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方式,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及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牧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养老保险统一政策,合并实施,全面推进;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我市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

  三、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中,双面复印)、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将资料交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同时填写《包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或签章),并在登记表上按本人指纹。也可带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直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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