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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如何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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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维护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民工的权益,在实施新农保制度后,使农民工实现接续:首先打破户口和户籍限制,再根据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按下列两种情形决定。

  二、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未达15年的就已达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参保建议。

  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本人认为虽然上述人员已达退休年龄个人自愿仍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但在缴费期间应该享受国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待他们缴足15年后达到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的,才停止享受国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从而真正做到了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如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选择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将其所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缴费额全部划入作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然后按规定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待遇。

  以上是我对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接续的初浅认识,我相信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推进,各项保险制度在全面实施的同时,保障待遇会逐年提高,更坚信国家将会近期出台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使农村农民工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更加方便,让参保农民工确实享受他们应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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