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上海调整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办法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上海市人社局今天透露,为贯彻国家《社会保险法》,上海调整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办法。

  从5月1日起,凡具有本市户籍,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本市户籍居民外来配偶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30%和14%。上海市人社局今天透露,为贯彻国家《社会保险法》,上海调整完善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实行按月缴费,符合条件后,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待遇。

  有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具体问题,可以登录市人社局网站www。12333sh。gov。cn查询或拨打电话咨询服务热线12333咨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