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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下月起未参保集体企退人员可办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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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下月起,荆州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可办理养老保险。此次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是保障民生,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应在今年7月31日前完成申报登记和缴费,确有困难的,应在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后,其缴费年限一律认定为15年,不存在认定连续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而超龄人员不具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或超龄职工无缴费能力处理办法只能等国家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出台。

  “五七工”——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家属工”——

  由于人的身份(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不同,农业户口的人是不能参加非农业户口的人所从事的工作的。这样,如果一个非农的男人娶了一个农业的妻子,而且所生子女为农业户口,这样如果这个男人的单位又正好有能力创办一些用工单位,来安置这些自己内部职工农业户口的妻子和没有工作的子女,那么,这些虽然参加了非农的工作依然保持了农业户口却不被列为正式招工的职工家属,就被称为家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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