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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怎么提高“三老”人员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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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京市将三类年龄段的人员分为三种方式纳入医保并享受相关的社保补贴。其中新增的被征地人员可从市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次月起,按人社局公布的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

  6.高“老职工”生活补助和保养金补贴

  对符合《关于调增五十年代部分退职人员、六十年代部分精简老职工生活补助费人员和保养人员保养金补贴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05]232号)规定人员,每年按略高于市上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的增幅,提高生活补助费和保养金补贴标准;在申请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低保待遇时,其生活补助费或保养金补贴不纳入家庭收入计算基数。

  7.29万被征地农民真正成市民

  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江萍介绍说,根据统计,自1983年以来,大约有29万多的被征地人员,明年他们将享受这一系列的利好政策。

  记者了解到,其中“劳动年龄段人员”是指女性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男性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养老年龄段人员”是指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

  据悉,“劳动年龄段人员”参保共有三种类型: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被征地人员;2004年4月10日起,按当时的《试行办法》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

  1983年8月1日至2004年4月9日《试行办法》实施前,一次性领取自谋职业费或劳动力安置补助费的人员。

  记者了解到,这三类现处于劳动年龄段的被征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后,可以享受到五方面的社保待遇:一,未就业的,按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实现就业后,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并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五,按工伤、生育保险规定享受工伤、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养老年龄段:三类方式纳入医保

  【第一种】:2011年1月1日起,新增的被征地人员,从市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次月起,按人社局公布的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

  本人可申请用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资金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支付时,由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列支。从缴纳的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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