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曾撰文提醒,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时要适度,因为失业保险基金的支付目标与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功能有区别。劳动力市场政策的成本应主要由国家财政来承担,如果失业保险基金的功能过度延伸并常态化,就等于将国家的责任转嫁给了参保人,加重了参保人的缴费负担,有失社会公平。
周志忍则认为上述做法涉嫌违法。他说,保障个人失业的基金若被大量挪做他用,以后谁敢缴纳失业保险?另外,补贴困难企业阻止其裁员,是一种扭曲企业自主经营的行为,不利于企业根据发展情况裁员来提高效率或技术升级。
“在盈余增加的情况下,可以提高失业金的支付标准,提升失业人员生活水平,而不是扩大使用范围,用于与失业者并不相关的方面。”周志忍说。
多收之弊
“累存结余多了,老百姓和企业都希望降低收费比例,少收甚至不收。但从我了解的信息来看,这与有关部门的想法不符。”一位接近政府部门的学者告诉本报记者,有关部门的想法概括为,先把钱收上来,可以多花点,但不能少收,至于怎么花再研究。在如何多花钱上,目前大多倾向降低领取失业金的门槛,比如将此前规定的须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减为10个月。
上述学者分析认为,之所以有关部门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收的钱越多,花得也越多,给谁多发点,由权力决定。“政府官员当然不愿意让自己的权力被稀释。”他说,在一些人眼里,失业保险基金是一种收入,钱能生钱,钱越多,相关收益越多,比如银行会抢这笔钱作存款。“这个问题很敏感,涉及部门利益,体制内的人谁都不愿意说!”
一位官员直白地对本报记者表示,累存结余的巨额失业金,事实上已经成为政府部门的“小金库”,有钱收、有钱赚的无本生意他们当然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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