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东莞市户籍失业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事项内容 |
非东莞市户籍失业者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
申请材料 |
1、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并由原单位加意见盖章; 3、 提供银行存折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 |
办事程序 |
1、参保人向最后参保所属社保机构提交材料; 2、社保部门审核资料,为符合条件的核定待遇; 3、参保人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时间领取待遇。 |
办理时限 |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
相关表格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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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
非东莞市户籍失业者待遇申领 |
温馨提示 |
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具体办理时间,请参保人咨询参保的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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