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失业保险 > 正文
 
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越长,一旦失业,职工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越长,但是,失业保险金如果中断或欠费,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职工要跳槽,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会不会作废?

  《社会保险法》7月1日实施以来,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但许多人并不清楚自己能从中得到什么实惠。那么,《社会保险法》究竟为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解决了哪些难题呢?本周本报开设专栏,邀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您解析《社会保险法》亮点。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越长,一旦失业,职工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也越长,但是,失业保险金如果中断或欠费,职工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职工要跳槽,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会不会作废?对此,《社会保险法》都做出了利好规定。

  不连续缴费 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案例:杨师傅被一家公司聘为合同制工人,公司和杨师傅本人一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去年起,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下去了,失业保险费也只好欠着。最近,杨师傅劳动合同到期后被解聘失业。

  现在杨师傅很担心,原单位及本人没有连续缴费,他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分析: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副处长门雁平说,《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杨师傅所在单位及其本人虽然欠缴了1年多的失业保险费,但他本人已经符合前两个条件,因此可以申领。

  其他亮点

  -跨统筹地区就业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门雁平:职工个人失业关系的转迁是指职工个人从甲地迁到乙地后,过去参加失业保险情况和缴费年限继续有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也继续保留。

  参保期间,职工个人转移就业的,直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即可。失业期间,职工转回居住地的,直接回居住地按当地标准申领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期间 可以继续享受医保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