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是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五个项目之一。
参保登记
根据国务院令258号《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查看详细]
申报
缴费单位必须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申报大厅申报下年1月份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以后每月20日前申报下月应缴费额。特殊情况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以按季、年申报缴费额…[查看详细]
办理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申报单位凭《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第一联及第四联到税务部门办理缴费。 [查看详细]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职工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计算依据,按规定的缴费率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缴。单位和个人每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有关数据,由经办机构核定后提供给同级地方税务机关,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查看详细]
A、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B、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C、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查看详细]
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前未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的,包括不具备法定领取条件和具备法定领取条件但暂不申领的,重新就业后的缴费年限应与重新就业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重新就业前办理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查看详细]
凡是原来已经参加失业保险,而且也已缴费的用人单位,因存在应保未保人员需要补缴失业保险费的,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在经办机构核实后,按补缴时的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补缴。…… [查看详细]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查看详细]
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查看详细]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查看详细]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查看详细]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 [查看详细]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1、由其失业前所在的单位为其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2、用人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在7日内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3、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查看详细]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查看详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应当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查看详细]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查看详细]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查看详细]
由于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不同,导致各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领取方式和金额等也有所不同,所以应以当地的社保局为准。而各地的社保局一般都提供了几种查询方式,方便民众查询。[查看详细]
《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是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的,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查看详细]
失业保险转移规定如下: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其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否与失业保险关系一并转移的问题,《条例》没有作出统一规定。…[查看详细]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一规定标志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但该规定仅限于国营企业,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濒临破产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人和企业辞退的职工等四类人员。……[查看详细]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因而产生争议的……[查看详细]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领取……[查看详细]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的"活命钱",为保证其合理有效的使用,构建对失业保险金征缴、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变得非常重要。[查看详细]
公司为我们购买了失业保险,但是我不知道失业保险是怎么回事?如果我失业了,我怎样享受呢?
我在一私人企业工作,失业保险缴了一年,现在企业停产了,我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我是外省城镇居民,在广州工作,现已解聘,请问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长时间?
企业在广西柳州,员工平均年薪4-5万,平均年龄23岁,如何为员工购买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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