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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7月起启用新《就业失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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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1月1日起,原有《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将自行失效,持有者需在12月31日前更换成《就业失业登记证》。从今年7月1日起,鞍山将实行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过去使用的《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不再发放,已发放的要在规定期限内免费更换成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持“登记证”可享优惠政策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用途将非常广泛,今后,个人求职、企业办理用工手续和参保手续等社会行为都要用到它。此外,持证还将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免费接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和就业信息等各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保保险补贴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税费减免政策。

  如何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免费办理。按其功能,分为两类办理人群。

  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所在企业统一办理。

  失业人员申领时应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劳动保障工作站填写《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并提供相应材料,对符合规定的,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登记证。

  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提供一代身份证的,须提供本人电子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

  2、提供按规定填写好的《辽宁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3、各类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属于就业困难人员,应填写《辽宁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领人具有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的,还应提供相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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