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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566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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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马鞍山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到目前为止,马鞍山市已有566人次参保居民办理了居民生育保险审核手续,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作为我省惟一被纳入全国居民生育保险首批试点城市的马鞍山市,自去年8月1日以来,全市25.5万城乡居民已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覆盖的范围。

  马鞍山市按照“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即可享受生育待遇”和“依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同时制定了居民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标准等配套政策,完成了定点医院培训、软件开发等各项工作。市里还将城乡居民同步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市区两级财政建立正常的定额补助机制。

  到目前为止,马鞍山市已有566人次参保居民办理了居民生育保险审核手续,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146名参保居民已完成产检、分娩,享受生育医疗费27.16万余元,人均享受待遇1750元,较居民生育保险实施前人均300元的生育补贴提高5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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