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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保险参保范围会突破户籍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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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深圳市在官网上发布有关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其中草案规定即使非深户籍职工也应参保。该草案计划在3月15日前统计所有反映意见以便作出条例上的相关调整。

  深圳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拟突破户籍限制,缴存比例拟由单位缴纳扩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近日,深圳市法制办在其官网上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于3月15日之前征求社会意见。

  根据《草案》,深圳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为深圳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其缴费标准分别为:单位按照深圳上年度最低工资的2%为每个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员工则按照深圳上年度最低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草案》完善了失业保险待遇,只要失业前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且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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