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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如何报销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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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参保后,产假期间工资将被“生育津贴”代替。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五、产假该有多少天?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到16周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到28周流产的产假为42天;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产假15天。

  六、休产假工资怎么算?

  参保后,产假期间工资将被“生育津贴”代替。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8种情况生育保险不予支付费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是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是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五是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六是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七是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特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八是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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