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投保知识手册 | 终身寿险 | 定期寿险 | 两全保险 | 年金保险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人寿保险 > 终身寿险 > 正文
人保寿险--康宁人生终身寿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保值增值功能,逐渐被消费者认可为一种稳健的投资方式;但作为保险产品它同样为客户提供保障,一旦风险发生,它将回归保障,成为家庭幸福生活的守护神。人保寿险--康宁人生终身寿险能满足你的愿望吗?

  产品简介

  投保范围

  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被保险人:凡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缴费期限

  趸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一年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第二年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二年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色

  低廉缴费,高额保障

  投保示例

  张先生,30岁,选择20年交费,各保额10万,主险年交保费2040元,附加险年交保费5230元,总年交保费7270元.则他可享受的主险利益有: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一年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第二年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15%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以较迟者为准)二年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人寿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