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确保工伤认定准确无误,需要的不仅仅是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还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缜密的逻辑思维以及必要的社会常识作支撑。”汶上县圣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言军表示,工伤认定能力的提升不是简单地组织个培训就能实现的,而需要长时间的工作经验作积累,这个过程再短也要一两年。如此一来,就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员流动提高了工伤认定队伍建设的难度。张建国认为,既然固定队伍的培养成本过高,难度也过大,在抓住人才培养不放松的前提下,通过组建流动式的专家队伍去充实工伤认定阵营便显得意义非常。
今年3月20日,汶上县人社局在全省率先成立工伤认定委员会,由副局长出任主任,工伤保险处、医保处、劳动保障监察室等熟悉工伤认定状况的、人社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编入委员会,汇聚为工伤认定的领导机构。该机构的职责是指导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牵头做好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必要时召开工伤认定分析会。
“实践证明,委员会的建立对协调部门取证、规范工伤办理流程、明确责任划分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汶上县人社局副局长张旗厚表示,在面对重大、疑难案件时,工伤认定分析会会邀请有关部门、法律界人士参加。相关专家可以对事故调查、法律适用、医疗诊断等方面内容提出建议,使工伤认定最大程度上避免主观判断所造成的差错。
“虽然现行的《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条中明文规定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需协助人社部门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但真正主动配合的并不多。”究其原因,汶上县圣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恩珍认为,一来缺少在协调部门合作的牵头部门,二来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说明相关部门如不配合需承担何种责任,两因并举造成了部门协作难推进。
“不仅相关部门不积极配合,有时候到事发单位取证,连大门都进不去。”汶上县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工作人员伊长专告诉记者,因为行政职能所限,遇到企业干涉,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如要提升工伤认定的效率和效果,没有别的法子,必须赋予工作人员更大的行政执法权,实现部门间信息的有效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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