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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做工伤认定 单位吊销也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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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黄先生问:我已经做了工伤认定,但后来我查出工伤认定书上的单位名称刚被吊销了执照。吊销日期是2011年1月26日。我的工伤是在2010年5月发生的,工伤认定是2011年2月做的,盖的章也是这“过期”单位的,请问我这份认定书还有效吗?
  罗淞方律师解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作出的工伤认定,当然继续有效。你所关心的是该单位是否还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即承担赔偿损失能力问题。根据《公司法》等公司企业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仅代表着其从事经营活动受限,并不影响其作为企业法人的继续存在。换句话说,吊销营业执照对用人单位的影响在于民事行为能力(经营活动)受限,其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承担偿还相应债务的责任,当然包括你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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