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该局工伤科、政策法规科、仲裁办、劳动监察支队、社保局及辖区人社局在霞山区解放西路、赤坎区世贸商场前和坡头区等地开展工伤保险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今年元月起新增“职工上下班途中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的规定成为咨询热点。
据悉,新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在调整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工伤认定范围、提高工伤待遇水平、简化工伤认定程序、增强参保强制性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值得关注的是,新《条例》对工伤认定的范围进行了调整,首次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今年1—4月,我市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27件,已作出认定为工伤决定的有108件,其中依据“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的案件数达到80%。
据了解,当天活动宣传了新修订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中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现场解答133位市民提出的有关工伤保险赔付、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咨询,向市民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共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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