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传统型养老险 | 分红型养老险 | 万能型养老险 | 投连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养老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计提养老保险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企业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是根据当地社保局的缴费基数而定,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不同,其缴费档次有所不同,但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保持为20%与8%。

  1、以员工个人收入总额为基数按20%比例提取由单位承担缴纳,按8%比例提取由个人承担缴纳。

  2、如果员工个人收入总额达不到当地社保局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则按当地社保局规定的缴费基数按20%比例提取由单位承担缴纳,按8%比例提取由个人承担缴纳。

  计算养老保险的计提基数

  若本人工资低于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若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缴费基数;若本人工资水平在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纳养老保险的程序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规定建立和记录个人账户。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