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因工下落不明者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单位应按因工死亡的要求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同时提供法院宣告死亡的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8、因工下落不明员工重新出现的,单位应及时向省社保局提交书面报告,并负责退还已发放的待遇。
9、申请待遇重核的,应提供如下材料:
(1)单位盖章的工伤保险待遇重核申请书;
(2)上次领取待遇的《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复印件;
(3)待遇重核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是劳动者在广东省社保局投工伤保险时申报工伤保险待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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