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任何一款保险产品都有免赔范围即责任免除条款,友邦安心无忧公共交通意外险主险和四大附加险均有不同的免责条款,在责任免除条款内的情形一律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建议投保人投保前看清楚。以下是详细介绍:
一、《友邦安心无忧两全保险》免责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由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两年内或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两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身故;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行为或拒捕;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灼伤或辐射;
(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因上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公司将按退保处理。
二、《友邦附加安心无忧意外伤害保险》免责条款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任何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被保险人的伤害以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被保险人的任何故意行为;
(2)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 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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