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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或服务,谁是车险费率改革胜手
2011-12-15 10:38:55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自保监会就《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并进一步研究、修订以来,有关车险费率改革引来广泛关注。
服务元素彰显

  刚刚实现盈利的财险行业,是否会因为部分公司的自主定价而引发大规模价格战?业内不乏担忧者。对此,郝演苏对导报记者表示,“改革后的费率水平应当与现行费率水平保持一种平衡关系。所以,基本判断是费改后的市场基准费率与现在不会差距太大。”

  导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商业车险主要采用A、B、C三种条款,人保、平安和太保分别使用A、B、C条款,其他公司自行选择使用其中一种条款。据悉,2001年车险费率改革在广东试点,到2003年初,全国财险公司都开始实行由各公司自主开发厘定的车险条款费率,但由此也引发了大规模的恶性竞争,全行业普遍陷入亏损。

  至2006年7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A、B、C三套商业车险条款,保险公司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使用。同时,为遏制价格战,监管部门还下达了车险优惠不得低于7折的限折令。至此,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宣告失败。

  肖举萍告诉导报记者:“除了价格武器外,保险公司还可以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各显神通,服务元素将会更加彰显,营销渠道合作也会更加深入。”郝演苏也认为,人保财险等部分大公司虽无缘自主开发产品,但其“品牌影响力、机构辐射力及可以提高的综合服务能力”依然具有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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