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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单身职业女性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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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王女士,单身职业女性,年龄30岁;方案一:长保无忧20万+IPO+安心失能;方案二:多姿女性险20万+安心失能(20年/5年)

原创作者:上海 中宏人寿 蒋晓明

被保险人资料:王女士,30岁,其它,销售经理,月均收入8000元[侧重需求:重大疾病保险 女性保险]

保障方案:

王女士,单身职业女性,年龄30岁,任某公司销售部经理,月收入8000左右,年收入10万。社保全,无商保,目前无任何负债父母有退休工资和基本社会医疗保险,无需赡养。不是很擅长理财,基本是储蓄和基金,少量股票,盈利不多,喜欢稳健低风险的投资。

保险需求分析:

根据王女士提供情况,我们可以了解到下面的信息

1.因为是单身,所以生活上一般不会太讲究。特别是饮食方面,可能工作原因有较多应酬,平时自己吃就会比较随便。长期以往这明显对健康不利。

2.工作性质决定了压力较大,加上已经30岁了,这对身体健康应该也是个不利因素。显然身体健康应该是王女士首先要考虑的风险重点。现在的社会,大病的风险越来越高。女性特有疾病的得病几率更高。

3.如果一旦得大病,王女士的收入肯定会减少,而且大病产生的治疗、护理费用和病后恢复的费用是巨大的,而仅有社保是远远不够的。

因此重疾和失能是首先要考虑的风险,其中最好含有女性特有疾病。

下面是为王女士度身定制的保险组合

方案一:长保无忧20万+IPO+安心失能

保险利益:

1.重疾保障

 保单签发九十天后首次罹患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之一,将获得等同于保险金额(20万+IPO的增额部分)的现金给付,如果是癌症则每月领取5000月“工资”,共5年。

2.额外疾病保障

女性原位癌 :若被保险人在于保单签发九十天后首次罹患合同列明的男性或女性特有疾病,本公司将赔付被 保险人保险单上载明的额外疾病保险金,该金额等同于保险金额的20%,本项额外疾病利益给付随之终止。额外疾病保障至被保险人80周岁。

3.身故保障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等同于保险金额(20万+IPO的增额部分)的现金给付。同时可以获得共30万的身故补偿金。(减去已经支付的“工资额”)

4.期满利益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50岁未发生癌症、高残和身故,可以得到奖励金15000元;生存至80周岁,并且未发生本产品指定的重大疾病,将得到等同于保险金额(20万+IPO的增额部分)的现金给付,合同随即终止。

5.红利给付

合同生效后的周年红利分配,领取方式灵活多样。

特点:
1.等待期短。买保险需要和风险赛跑。尽早投保是不二的诀窍。建议点击看这里:
2.保障期长。80岁健在,可以全部取出作为晚年的医疗、生活费用。
3.女性特有疾病可以获得额外20%。有利于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4.有分红利益。可部分抵御通涨风险。
5.可以附加IPO,免核保使保额增大。最高可增至40万保额
6.失能险能够有效的弥补病后的收入减少。
7.不到收入10%的保费,给以后的组合调整完善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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