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专家教你买保险 > 正文
意外事故后,理赔款怎么索赔?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购买保险就是为了预防一些意外事情造成的经济损失, 那么,意外发生后,这些保险是怎样起到保障功能的?它们理赔的先后顺序是怎样的?又能否给你充分的补偿呢?

  2、社会保险

  根据医保政策,张先生本次住院接受治疗的医疗费大约有80%将由社保报销(80%为大概数目),出院时,张先生只需向医院支付剩余的大约20%的费用,医院也会给他开出详细的费用清单和发票。

  3、商业保险

  在康复出院后,张先生即可持事故责任认定书、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原件等单据向自己的商业保险公司索赔。

  此前,张先生曾投保了意外门急诊医疗保险、综合住院医疗保险和住院每日津贴(100元/天)。如果单据齐全,将能顺利得到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前肇事方已为张先生赔偿了部分医疗费,那么张先生自己的保险公司将只能补偿他剩余的医疗费;如果医疗费已经全部得到赔偿,那么张先生的保险公司将不再理赔。

  但不管情况怎样,那100元/天的住院每日津贴是肯定可以得到的。假设他住院20天,那么可以得到的理赔款就为2000元。

  4、单位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为在上班途中被撞,可被视作工伤,张先生的医疗费也可到单位报销。此外,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外,还应得到相应的补助和津贴等。由于张先生的单位已投保了雇主责任险,这些将得到财产保险公司的理赔。

  综上,不管在何处得到赔偿,张先生所能得到的医疗费的赔付均不能超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而其他的补贴和保险赔偿,则上不封顶。

  为何医疗费用保险不能重复理赔

  编者:本刊7月28日D1版“回音壁”《医疗费能重复赔付吗》曾引用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贝政明律师的观点“如果保险合同没有‘若被保险人已经通过其他途径将其医疗费用报销或获得其他赔偿,保险公司将不再承担保险责任’的规定,保险公司就根本没有理由拒赔”,以说明如果没有合同根据,保险公司是不能依据保险原理拒赔的。

  在实践操作中,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已经意识到这一点,纷纷在条款中加上类似“若被保险人已从工作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其他商业保险机构或任何医疗保险机构取得赔付金额,本公司仅给付剩余的部分”的条款,以契合保险的“补偿原则”。

  医疗费用保险是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而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疗外伤或疾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生的诊疗费及手术费、住院、护理、检查等费用。医疗费用保险作为一种补偿型保险,适用财产险的补偿原则,即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按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给付保险金,亦即保险金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