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痼疾”
作为保障型险种,重疾险从来都不缺乏需求。
游旺称,此前太平人寿重疾险福禄双至面市六年以来,期间经历两次升级,一直都是公司的最主力产品。
然而,包括福禄双至在内,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并不是没有软肋。去年末,在去各地分支机构调研时,游旺听到了另外一些声音。
“福禄双至重疾险保障范围共涵盖35种重大疾病,也就是说,在中国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之外另外涵盖了10种重大疾病。但是市场上有些公司的同类产品保障范围更广,比如45种疾病的,费率也高不了多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福禄双至的竞争力。”
对于这个问题,分支机构的想法是,能不能开发一种保障疾病范围种类更多的产品。“如果只是增加重大疾病种类,这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棘手的是,游旺和分支机构都发现,即使是那些看上去保障范围更广的重疾险产品,也并不能包打天下。
“可以说这是一直困扰寿险全行业的问题,也就是说,无论你是保35种还是45种、甚至是55种疾病,在理赔的时候,还是会发生不在理赔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游旺说。
这与投保人的预期显然相悖。
“投保人往往认为只要投保了重大疾病险,发生了重大疾病就能够获得理赔,但条款规定的却只有有限的几十种疾病,购买重疾险时,客户总是担心,如果他将来罹患的疾病并不是重疾险产品中包含的疾病,那么他将得不到需要的保障。虽然绝大多数的重疾理赔都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和冠状动脉搭桥术,客户仍然会感觉重疾产品不能提供全面的保障。”游旺称,“我们发现,就算是市场上保障疾病种类最多的重疾险,往往还是会产生发生‘重大疾病’却不能获得理赔的情况,为什么呢?因为有很多你闻所未闻的疾病,在现实中它就是发生了。”
办法?
对这个问题,游旺和他所在的产品市场部曾想到过一个“根治”的办法:全面扩大原有重疾险的保障范围,将35种重大疾病扩展到100种重大疾病,以此取代保障疾病范围相对有限的“福禄双至”,“当时连这个产品的名字都已经想好了,就叫‘百病无忧’,整整涵盖100种重大疾病种类。”
然而,游旺很快发现,在现实之中,“百病无忧”只能是触不可及的空中楼阁,根本没有现实的可行性。
其理由是,从概率上讲,最常见的重大疾病就那么几种,重疾理赔主要集中在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和脑中风后遗症,“百病无忧”列举了100种重大疾病,其中的绝大部分重大疾病种类对绝大部分人来说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更糟糕的是,游旺也发现,即使是设想中的“百病无忧”所列举的100种疾病,仍然还是有未被涵盖到的重大疾病种类,“这些年来不常见的疾病比以前发生概率要高,很多病你闻所未闻,也不可能一一穷举。”
太平人寿理赔部门一位人士透露,行业内常常发生一些罕见疾病遭拒赔的案例。比如,曾发生过客户因“烟雾病”申请重疾理赔而未赔付的案例,原因是“烟雾病”不在合同约定的重疾病种范围内;也曾经有客户因为罹患的“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变”,也因为不在病种范围内而无法得到赔付。
除此之外,一个现实的技术障碍是,要对额外的几十种疾病给予正式的定义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
2007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曾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作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的定义,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定义。
但现实是,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都不止于被明确定义的25种疾病,“这25种之外的重大疾病的定义都没有统一。”游旺称。“现实中,定义偏差容易产生争议和理赔纠纷,涉及到未定义的重大疾病种类越多,产生纠纷的可能越大,这与公司和客户的初衷都背道而驰。”
在现实之中,有关因重大疾病定义分歧所产生的理赔纠纷甚至诉讼,已是不胜枚举。
更现实的障碍是,设想中的“百病无忧”因为要涵盖多达100种的重大疾病,相对原有福禄双至重疾险而言其费率将大幅攀升,“需要的客户可能根本承担不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