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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重大疾病理赔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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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遭遇无情的意外伤害和病魔折磨时,有一个“相知多年值得托付”的名字——中国人寿,她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亲和、便捷、专业、透明”的优质服务,践行着一言九鼎的服务承诺,表达着对客户的浓情关爱。

  200万短期意外险赔付案

  被保险人田先生于2009年6月至2009年8月先后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安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额累计200万元。2009年9月21日,田先生发生车祸当场死亡。

  2011年8月,田先生妻子正式向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虽然事隔近两年,但客户家属提及此事仍然难掩内心悲痛。为减少其家属等待时间,公司受理客户资料后及时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了解。经走访相关部门了解事故性质并确定出险情况属实后,公司赔付了200万元身故保险金。

  百万保险保障彰显保险真谛

  被保险人邱先生先后在中国人寿投保了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康宁终身保险、国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累计缴费543470元,累计保险金额163万。2011年10月20日,邱先生发生交通事故身故。

  公司第一时间开通大额理赔绿色通道,不到3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处理,给付邱先生家人1631220元保险理赔金。

  90万银行保险理赔案例

  客户李某于2009年11月6日在中国农业银行(601288)济南济大路支行购买了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趸交保费26.6万元,2010年11月20日,被保险人李某在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11月27日死亡。中国人寿济南市分公司接到客户报案,经核实后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给予被保险人三倍保额意外伤害死亡赔付,同时由于保险合同存续期已满一年,投保人获得中国人寿公司一年的分红收益,保险收益人可获得理赔金、分红收益合计891250.5元。2011年1月13日,中国人寿将全部款项891250.5元支付给保险受益人。

  交通事故案件

  被保险人潘先生,于2011年3月26日投保了10份“国寿综合意外伤害保险”,保额35万元;2006年3月22日投保了“国寿康宁终身保险”,风险保额30万元;2010年7月31日投保了“国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风险保额11704元。

  2011年7月1日,潘先生因车祸身故。中国人寿接到客户报案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在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于2011年9月30日将661704元身故保险金转入潘先生法定继承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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