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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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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身体健康的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加上社会上各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越来越高。商业重疾险的存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以下是具体的一款产品条款介绍。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盛世康健一生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投保人。

  二、被保险人:凡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或全残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下同),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或者在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重大疾病保障:被保险人75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前,保险人按以下规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复效)180天内经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下同)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或在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初次接受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保险人无息返还所缴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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