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3.1.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23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3.1.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②网织红细胞<1%;
 
  ③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3.1.25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