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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公务员重疾保障:国泰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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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陈小姐,30岁,公务员,月均收入6000元,陈小姐说:为了防范于未然,想把疾病风险和意外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在日后万一风险发生由保险公司为她的经济支出买单。

  客户资料:陈小姐,30岁,公务员,月均收入6000元

  年缴保费:5880元

  客户需求:陈小姐说:为了防范于未然,想把疾病风险和意外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在日后万一风险发生由保险公司为她的经济支出买单。

  陈小姐是朋友给我介绍的客户,她说:现在的饮食、蔬菜、水果、环境、空气等污染的很厉害,我们目前的生活环境就是这样,个人有无法改变,只能小心的活着,不吃只能饿死,吃了就会慢性中毒,中毒久了就会发生各种意想不到疾病。

  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小病有社会医疗保险来解决,为了今后万一重大疾病风险和意外风险发生、能够成功的转嫁风险,有人为她的经济支出买单,最好的方法是给自己买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年保费预算5000元--6000元,用一个月的收入为自己买保障。

  根据客户的保险需求和保费预算,我给我客户设计了(2012版)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吉祥卡D款的组合计划。

  险种一、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涵盖40类重疾+10类轻症=50类疾病

  陈小姐30岁;年交保费5680元;交费期20年;保至终身;保险金额20万元;

  保障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疾病观察期180天)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凭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疾病观察期180天)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凭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本公司按保险金额20万元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发生在交费期内,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保障二、轻症疾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疾病观察期180天)初次发生合同所指轻症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疾病观察期180天)初次发生合同所指轻症疾病,凭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0%(40000元)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注明;如果先赔了40000元的轻症保险金,重疾保险金是保险金额的80%,1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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