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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可获二次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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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传统的重疾险通常是“一次赔付”,投保人的重疾险保单将随着第一次理赔完成而宣告结束。而近期多家寿险公司纷纷推出具备“二次理赔”甚至“多次理赔”功能的重疾险产品,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

  记者还了解到,上述保险产品均需先购买分红型保险或其他保险作为主险,并以附加险形式购买上述重疾险。与普通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赔付30种重大疾病也有所不同,二次或者三次赔付重大疾病保险均是将赔付疾病种类分为两到三组,将可能有关联的疾病放到一组。

  中国平安人寿理财师告诉记者,所谓“二次赔付”,是指被保险人如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后,不幸确诊初次患合同所列35种重大疾病之一,按保险金额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主合同保额等额减少,保单继续有效;在首次理赔的重大疾病确诊日算起满365天之后,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首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按保险金额领取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小贴士

  重疾险首选终身保障

  理财规划师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首先应该选择一份能够保障到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险。一些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只是定期重大疾病保险,而65岁之前得重大疾病的概率很低。

  精算师劉老師告诉记者,尽管上述附加重大疾病保险的单一保费较低,但是,保障时间短。对于一个购买保险的人,首选的是应该买一个保障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险。然后再做人身保障的规划、购买意外险,再后购买养老险,最后再做一些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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