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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需医疗价格放开 健康险人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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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长寿已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与此同时,健康保险也逐渐成为百姓购买保险的首选。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人力社保出台的相关文件,还有二十来天,到2017年1月1日,北京就将放开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新增医疗服务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由医院自主定价。这对于医疗价格长期受管制的公立医院来讲,不得不说是一件“尺度极大”的事情。
 
  特需医疗价格放开 健康险人怎么看?
 
  特需医疗始于上世纪90年代,前身多为外宾高干病房等,后期逐步取消了身份限制。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并分为基本医疗与特需医疗,社保承担基本医疗,特需医疗由患者自费或商业保险承担。由于特需医疗大大增加了医院收入,在以药补医的怪圈之外成为一条特殊的补偿渠道,曾被认为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
 
  但特需医疗与公立医院公益性是否存在冲突,一直广受非议。从政策上看,对特需医疗也是打压和限制为主。
 
  早在2011年,上海就有文件限制公立医疗机构开设特需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对特需床位实施剥离,以人员、品牌、技术等形式在两个医疗拓展区内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医。北京也曾提出公立医院将在3~5年内取消特需医疗服务和国际医疗部。国务院办公厅也曾发布《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但10%究竟是床位数的占比还是收入占比,则是各自存在不同的理解和操作空间。
 
  目前国内医疗价格不受管制的主要是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而由于医生自由执业、职称薪酬体制尚未改变的情况下,优质医疗资源实际仍为垄断无法流动,营利性及民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无法发挥价格对资源配置的优势。
 
  而此次放开公立医院的特需医疗价格管制,优质医疗资源垄断尚未改变,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的公立医院会如何平衡价格管制和价格放开?医疗、病患、保险三方都会有何变化和应对?
 
  经济学认为,价格歧视或者差别定价利于资源合理配置。因为价格作为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力量通过价格敏感度影响消费行为,从而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但在医疗领域,医患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存在供方诱导需求,当供方是资源垄断的(或者说是不充分竞争的),价格会不会并不能成为资源合理配置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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