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西人社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现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建立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
医保)。
1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八项统一”
除了职工医保,我国基本医保还分两大块:一是城镇居民医保。由财政和城镇居民缴费,由人社部门管理。二是新农合。由财政和农民缴费,由卫计部门管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都是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但由于管理部门不同,同一家医院、同一种病症,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报销的金额却不一样,医保目录也各不相同。随着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险合一”整合步伐加快,这种现象正在渐渐消失。另外,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不仅提高了就医层次,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让参保人就医选择更多,而且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加,医保基金规模也随之扩大,基金的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
广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整合内容其实就是统一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和经办管理八个方面,即“八项统一”。根据此前的“工作时间表”,目前正处于整合交接阶段,将争取在明年1月起开始实行全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2 推进全民参保,以学校社区为单位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哪些?据了解,整合建立的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由人社部门管理。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同时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等技术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托幼机构采取托收代缴的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在校学生统一属地参保;其他居民所在街道以社区为单位、所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居民参保并收取个人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参保。《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和交叉享受待遇。
3 城乡医保待遇均衡,用药种类更全
城乡居民最关注的,莫过于“两险合一”之后的待遇问题。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同时,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筹资能力和国家政策变化,建立筹资与保障待遇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