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猝死赔不赔?保险公司说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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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意外保险不赔偿猝死的情况。但是,在所有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用理赔吗?法院的判决结果告诉你:不一定。
 
  法院认为,通常没有受到外界的伤害,龙先生不会突然死亡,更何况龙先生参加羽毛球比赛,有医院门诊检查治疗,心电图及DR报告单证明身体没有大问题,龙先生突然摔倒在地不省人事,说明外界已经对其造成了无形的伤害。龙先生死亡火化后,其亲属在清理遗物时才发现投保的保单,向保险公司报案,不能苛求死者家属必需尽到进行尸检来举证的责任,也不能认为其亲属没有及时报案。龙先生已投保,无证据证明他是非意外伤害死亡,伤害后果已客观存在,不能免除被告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龙先生家属意外身故保险金8.6万元。

  案例2
 
  园林养护工猝死出租屋
 
  家属拒绝尸检被判败诉
 
  株洲市一名园林养护工人在出租屋猝死,而单位投保的团体意外险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死因不明,保险公司因此被家属告上法院。近日,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家属的起诉,原因在于家属多次拒绝了保险公司提出的进行尸检确认死因的要求。
 
  年满50的王先生从衡阳来株洲打工,在株洲一家生态园林绿化公司做园林养护工人,公司为他和同事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合同中约定,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予理赔。此外,被保险人猝死,保险公司也不理赔。
 
  2015年10月14日晚,王先生被发现在出租屋内已没了呼吸,工友发现后马上拨打急救电话,医生到场后确认他已经死亡。经当地公安刑侦部门认定,王先生排除他杀,系意外死亡。
 
  事发当天,保险公司就有人赶到现场,多次告知王先生家属需要进行尸检查出死因,否则不能理赔。而家属认为,公安部门已经认定为意外死亡,保险公司必须赔付。家属在理赔遭拒情况下,状告保险公司,要求赔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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