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险种】世纪泰康特需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本保险无等待期。本保险保险责任分为个人特需医疗金和团体特需医疗金。每一被保险人的个人特需医疗金的保险金额根据投保时在保险单中约定的金额确定。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医疗费用,可从被保险人个人特需医疗金中按在保险单中约定的比例支付,个人特需医疗金的给付以在保险单中约定的每一被保险人的个人特需医疗金保险金额为限。团体特需医疗金的保险金额根据投保时在保险单中约定的金额确定。投保时约定的被保险人因约定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在团体特需医疗金中按在保险单中约定的比例支付,团体特需医疗金的给付以在保险单中约定的团体特需医疗金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期间】自本附加合同约定的生效日零时起至个人特需医疗金余额和团体特需医疗金余额均为零时止。
【特需医疗金的管理】特需医疗金可以累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保险费】保险人在收取约定特需医疗金总金额的基础上加收10%(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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