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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生育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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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常州市自2011年实行新的生育保险新政策以来,许多职工的参保待遇都得到了提高。目前,常州市生育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生育费至少报销4200元。

  记者从常州市人社局获悉,自2011年12月份至今,生育保险新政已实行了近一年多的时间,职工待遇较以前的老政策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据统计,2012年1-9月份,窗口支付生育津贴人数4313人,支出费用3976万元,人均享受生育津贴9219元,较去年增长了15.2%;计划生育津贴人数986人,支出69万元,人均享受计划生育津贴700元。

  产检费补贴

  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补贴500元/人;7个月以上引产及生育的,补贴1000元/人。

  生育费报销

  4200元以内全额报销。

  超过4200元的部分,由基金支付90%,个人承担10%。

  产假工资

  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单位按原工资标准给职工发放工资。

  产检费至少补贴500元

  据介绍,新政实施之后,从参保人员生育前的孕期开始,到产假结束,新政进行了全过程的保障,保障对象包括了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以及参保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保障项目包括了女职工生育时发生的医疗服务费用和产假期间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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