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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一一解答生育津贴、生育保险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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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不少消费者对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存在疑惑,先后咨询有关生育或生育保险等方面的问题。为此,本文为详细大家解读在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常见的问题。

  问:我们单位为我们办理了生育保险,我结婚二年了,准备要个宝宝,还刚刚领取了生殖保健服务证,我怎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从今年3月1日起,你若明确妊娠诊断怀孕了,你本人或你的委托人尽快携带生殖保健服务证、孕产妇保健手册、社保卡、结婚证,选择好定点产前检查、生育的医院,填写《生育备案表》,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生育备案。

  我们将你的生育信息及参保信息传送到定点医疗机构,备案后即日起你到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保卡享受产前检查、生育医疗等定点医疗服务。在生育保险结算标准范围内的费用个人不要掏一分钱,由生育保险基金负责。

  生育出院的次月末,你或你的委托人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我们指定的银行按月领取3~4.5个月的生育津贴

  产假期你若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请及时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报送我中心申报,还可增发1个月的生育津贴。

  其间如因故要中止妊娠的:请持社保卡到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去就医,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享受流产医疗费用据实结算生育保险待遇;同时符合流产津贴享受的,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报送我中心申报,享受1~1.5个月流产生育津贴。

  再次妊娠需重新备案才能享受产前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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