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的理赔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调查核实,认定了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同样是最快的速度,4月11日,中国人寿在龙胜县和平乡和平村召开了理赔现场会,付给潘华保险受益人3万元赔偿金。潘华的家人接到赔款后,含着热泪对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3万元,这个数字虽然不大,但对一个贫困县的贫困家庭来说,这笔赔款的含义早就超出了数字本身。
交强险小额理赔不用两头跑
2010年开始,交强险“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按照新规,今天起2000元以内的小刮小擦,车主可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快速理赔,不必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来回跑腿。
据介绍,“互碰自赔“是指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同时满足四个限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这四个条件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者都已经投保交强险而且未到期;事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并且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2000元;事故各方自行协商或交通警察裁定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均可);事故各方均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值得一提的是,“互碰自赔“也适用于异地出险。按照新规,广州投保的车辆开到湖南,与一湖南车辆发生碰撞,符合条件的可以采用“互碰自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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