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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发票虚假 被保险人亲属放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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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朱女士患恶性肿瘤去世后,她的亲属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一审的结果是保险公司付赔朱女士家属5万元,但是二审的时候朱女士的家属却承认发票虚假,自动放弃诉讼请求。

  朱女士所在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团体保险承保协议,但在朱女士患盆腔恶性肿瘤去世后,其亲属通过公司向保险公司请求支付赔偿金时却遭到拒绝。

  朱女士的三名亲属遂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财险)告上法庭,索要5万元保险金。此案本月20日深圳中院二审开庭,让人颇感意外的是,朱女士亲属当庭承认了提交虚假发票的事实,最终主动放弃了诉讼请求。

  一审:

  保险公司支付5万元

  朱女士亲属诉称,朱所在单位深圳某公司于2007年5月与中华联合财险签订了团体保险承保协议,2008年5月,该公司续保并缴纳了保险费用。2008年4月12日,朱女士患病入院治疗,被诊断为盆腔恶性肿瘤(小细胞瘤),后于2008年7月6日去世。

  朱女士的丈夫、父母多次通过所在单位向中华联合财险请求履行保险责任,但对方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朱女士的亲属将中华联合财险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支付保险金5万元。

  而中华联合财险则辩称,朱女士的亲属没有证据证明朱是保险单上所载明的28种重大疾病而死亡,死亡原因不明,因此不予支付赔偿款。

  一审福田法院审理查明,根据朱女士亲属提交的医院病理会诊报告单、住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等均证明朱女士死亡原因是患有恶性肿瘤。另外,中华联合财险此前已按照附加28种重大疾病保障保险向朱女士亲属支付了1万元保险金,但未支付附加团体人身疾病身故保险的保险金5万元。因此法院判决中华联合财险支付朱女士亲属保险金5万元。

  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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