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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释疑:成都“大病互助险”与重疾险互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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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2011年4月1日起,成都实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那么,重大疾病保险与成都市实施的大病互助保险的保障范围、赔付方式等有无重叠的地方?

  可见,两个险种最大的区别在于社保需要凭发票报销,人人平等。而商业保险则是客户根据自己的缴费能力选择保险金额,丰俭由人,量身定制,且理赔时不需要发票,无论治疗费多少,均按保额赔付。另外,商业保险的身故赔付往往可以解决被保险人家人的生活困境。

  △樊彧:

  (恒安标准人寿四川分公司理财规划师;2009年恒安标准人寿四川分公司高峰会副会长;总公司2009年骑士峰会会员)

  有些商业重疾险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障继续有效,而社保医疗和大病互助保险的享受前提是按规定连续不断按时缴费。不少商业重疾险期满之后是可以部分甚至全额返还保费,有的还会返还保额和享有红利,也就是有一定的收益,而社保医疗和大病互助保险到期或者没有发生报销是没有任何返还的。

  △蒋生奎:

  (中德安联人寿四川分公司营业区经理;连续多年获得公司“风云人物”称号,2009年获美国“LOMA”寿险管理师资格)

  举个例子,客户李先生购买了5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同时又享有成都市社保局实施的大病互助保险,如果在观察期过了以后在合规的医院确诊不幸临患肝癌,保险公司将立即一次性赔付李先生50万,让李先生在治病期间没有经济上的后顾之忧。同时,出院以后李先生还可以根据住院费用发票向成都市社保局结算社保医疗和大病互助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用作病后恢复和调养。可见大病互助医疗和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两者是相互补充,互不影响的。

  没有必要降低重大疾病险保额

  △樊彧:

  得大病不可怕,可怕的是庞大的医疗费,因为这是社保无法完全承担的。也许有钱不一定能够治愈,但是没有钱的话,可能连医治的机会都没有。

  社保医疗好比家庭房屋安装的普通木制大门,可以提供最基本的防护功能,但很单薄。大病互助险是进一步加厚了的木制大门,可以提供更安全的防护。

  但是对于防范家庭的医疗风险,尤其是重大疾病的巨额花销,单凭这一道加强型的防护,仍显不足。若想进一步增强个人或家庭的抗重疾财务防护能力,还需再安一道合格的安全门———商业重疾险。一般来讲,对于已经够买了重疾险的市民,如果重疾保额在30万以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减额缴清,退保等方式来做适当降低,把减低的保额所对应的预算用于其他保障,如意外,子女教育,养老准备方面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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