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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刺激补充医疗保险的内在需求 考验商业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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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全国各地纷纷试水“医改”。新医改方案实施以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这使商业健康保险,特别是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与此同时,在补充医疗保险业务中,约50%的保费来自产品责任基本相似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另有约40%的保费集中于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的团体医疗保险。由于难以在产品和服务上取得竞争优势,少数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不计成本,盲目降低补充医疗保险的承保费率或扩大保险责任,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社保机构和单位客户利用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采用多方询价、反复转保、政府招标等形式,不断压低补充医疗保险承保费率。如个别区县社保部门代收保费168元/人,仅拿出40元/人招标。

  除此,专业人才储备"短板"也非常明显。长期以来,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健康保险产品在保险公司产品体系中一直处于从属地位。该领域专业人才匮乏,员工风险意识和管控能力不强。如有的保险公司要求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分支机构至少配备2名专职医疗跟踪人员进行医疗过程管控,但实际只能配备1名,另外1名需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

  针对上述问题,重庆保监局调研报告称,应进一步推进行业基础建设。包括加强补充医疗保险经验数据的积累、分析与共享,针对不同的区域、人群、行业需求,设计保险产品,厘定保险费率,避免短期、非理性经营行为;加快行业经营标准的研究、制定与执行,降低整体运营风险;搭建信息网络平台,探索建立保险行业内部,保险行业与社保机构、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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