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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首次启动15地长期护理保险制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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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保险在社会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正愈发重要,人社部首次启动15地长期护理保险制试验,明确规定失能职工生活与医疗保障基金设立模式。
   以青岛市为例,按照当地政策,参保人因年老、疾病而常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可以在定点机构或者家里,接受长期医疗护理。其中,有需要的参保人,入住定点长期护理机构,可以享受90%的报销,定点机构每个床位每天有65元的补贴。

  人社部已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决定在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重庆市等15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保险制度主要覆盖试点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群,计划利用1到2年时间,探索建立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所谓长期护理险制度,即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这项制度目前在德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形式各有不同,如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发展了长期护理的商业保险模式。
 
  人社部推行的此项制度试点,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问题,《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试点阶段,可以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并逐步建立多渠道、动态筹资机制。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
 
  支付水平控制在70%左右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正在由点及面。
 
  《指导意见》将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上海市、江苏省南通市和苏州市、浙江省宁波市、安徽省安庆市、江西省上饶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北省荆门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等15个城市,纳入首批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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