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疗一体化不是一样化
市政协委员、市残联理事长吴文彦
我们希望建立的是一个公平合理的体系,让城镇居民和农民尽可能享受平等的医疗服务,但并不是说必须享受同样的医疗服务。
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同领域、群体的收入水平存在着差距,这个差距的缩小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毕竟有限,“大锅饭”的模式不现实,只能是逐渐地缩小差距。医疗一体化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制度统一、标准有别”。
一体化并不是要做“二选一”,而是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特点结合起来,形成一套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是一种“刚需”,为的是照顾社会各个阶层、群体的基本需要。这个体系应该是从最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开始划分,按照不同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划分档次,多交多报,少交少报。基本医疗保险只提供最初级的保障,高收入人群可以选择更高端、更高额度的商业保险。人人享有公平、均等、权责相对的公共医疗服务应该是这套体系的设计目的和发展方向。(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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