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急需独立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京城医患纠纷有望得到有效的解决了。《北京市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的意见》已于日前正式获批,北京市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今后发生医疗纠纷将直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但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京城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开设了此险种,医疗机构应者寥寥,而风险大、赔付高更使得各家公司对医疗责任险望而却步。
医疗纠纷与日俱增医责险却无人问津
因护士打针输液出差错、医疗技术人员出具的检验报告不规范等行为引发的医疗纠纷近几年时常见诸报端。据统计,仅1999年到2002年初,本市71家大中型医院发生影响正常诊疗秩序的事件1567起,并且医患纠纷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
与医疗纠纷的“火爆”相比,国内责任保险的投保状况则不容乐观。记者了解到,国内开展医疗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仅人保一家。2003年,全国责任险保费收入只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4%,然而上述4%的责任保险里,绝大部分也是产品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而直接关系到千百万人切身利益的医疗责任险则少之又少。
据人保的工作人员介绍,在京的551家医院中,2003年投保的医院不足20家,而今年更是少得可怜。相比之下,国外相应的30%左右(美国更高达45%)的高比率不禁令人咋舌。在保险业发展程度较高的欧美国家,医疗责任保险非常普及,同时也比较成熟,大多数国家至少有一个医疗责任鉴定委员会,其任务就是从医学角度来判断医生是否有过错,但这个鉴定不是决定性的,最终结果由法院认定。
风险大赔付率高保险公司望而却步
为什么保险公司对京城551家之大的医疗责任险市场没有“胃口”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暂时没有设计医疗责任险,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开展此业务。该人士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国内医疗卫生条件较差,医疗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医疗体制不完善,在理赔标准方面尚缺乏明确的规定等原因,导致了医疗责任险风险大、赔付率高的特性,许多公司对此并不是很感兴趣,也不敢妄自开展此业务。
当问及打算何时设置此险种时,华泰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王先生认为,考虑到该险种有很大的风险,在推出之前,尚需充分地研究市场,并进行精确的数据计算,所以尚采取谨慎观望的态度。
而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认为,医疗责任保险的投保医院少,主要是缺乏独立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裁判员和一方球员是一家,自然造成了保险公司承保热情下降、医疗事故鉴定多纠纷的情况。
有利于解决医患矛盾但仍需医疗制度配合
郝演苏认为,从宏观角度讲,强制投保医疗责任险无论对医生来说,还是从患者考虑,均是一大“利好”。过去发生医疗纠纷和赔偿,要由医院和医务人员出面处理和直接赔付,往往会影响日常的医疗工作。现在,由医院统一上了医疗责任保险,就可交由第三方的医疗调解处理机构来参与调解和处理,并由保险公司为患者进行赔付。
它可以有效地减少医患之间的矛盾,完善医疗服务秩序。同时也解决了因风险大、医生不愿进行手术而导致患者不能得到及时治疗的现状。但郝演苏同时表示,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对其性质是属于过失还是故意的鉴定尚没有明确标准,而且缺乏系列配套的法律法规的支持,所以此举的实施仍需有关医疗卫生部门制定相应的制度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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