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工伤保险 > 正文
 
如何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这篇文章对办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何时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受工伤后如何进行理赔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如何办理工伤职工登记?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需在工伤认定当月的26日至次月10日前,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工伤职工登记手续。填写《天津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工伤职工公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天津市工伤职工停薪期确认通知》原件;治疗医院提供的《住院通知书(单)》或《诊断证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死亡证明。

职工因工致残享受哪些待遇

参保职工个人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

参保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

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须具备的条件是:一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职工足缴纳工伤保险费。二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或者患职业病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