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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家1对1条款解读
今年4月初面世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使用规范》)规定,2007年8月1日以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都应当符合该规范。8月1日将至,围绕新旧版重疾险的上市退市,市场上林林总总的新旧重疾险令百姓眼花缭乱。面对新旧两种重疾险,该如何选择呢?
新旧重疾险区别多大
此前,由于重疾险市场一直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遵循,患者从医院拿到的诊断结果是根据医学标准,而保险公司理赔是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中的保险标准,符合医学标准的不一定符合保险标准。
这就造成了重大疾病保险多年来纠纷不断。重疾险定义标准统一后,所有重疾险产品都必须包括6种核心疾病,对老百姓来说,首先意味着自身的消费过程将更加透明。更重要的是,发生索赔时,理赔尺度将明显放宽。
首先,疾病定义透明,消费更安心。癌症、重大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25种重大疾病都有了统一的定义、理赔标准和理赔原则,新版重疾险中只要有定义库中的疾病,就必须使用统一的定义。这样一来,可大量避免消费者因看不明白保险公司的条款,进而不知道自己所享有的保障利益,在发生理赔时与保险公司产生纠纷不能获赔的问题。
其次,“核心疾病”必保。新重疾险将采取“统一核心”的方式,也就是说,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6种发生概率高、影响大的疾病,将作为重疾险必须承保的“核心疾病”——凡是叫“重大疾病”的保险产品,至少要保障这些疾病。而不符合这个标准的重疾险,将更名为“疾病险”。
第三,理赔尺度放宽。在理赔方面,今后的重疾险产品出发点有所改变,主要是保障那些危险性很高、但治疗后依然有较高存活率的病。例如过去对肝癌往往是到了晚期、末期才能得到理赔,而今后可能放宽尺度。
新重疾险价格未见大幅上涨
由于新产品保障范围普遍比旧产品更广,消费者最担心新产品会因此而涨价。同时,部分保险代理人以“新健康险将涨价”来刺激消费者购买。
不过,从目前已经开售的新版产品来看,其价格并未明显上涨。虽然从理论上讲,保障范围扩大意味着保险公司责任范围也相应扩大,这会使保险公司风险加大、运营成本上升,新重疾险费率按理应当进行上调。但记者发现,平安人寿的新重疾险并未上调费率。在新上市的11款产品中,除2款新开发产品、1款升级产品外,其余8款产品费率与老产品一致。
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产品部人士也透露,该公司正在研发的新重疾险产品,保障的疾病种类比旧产品增加了一倍,“与此相比,新产品价格的上涨幅度则要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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