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广东 广州 中国人寿 列志强
[摘要] 李先生,30岁,政府机关,公务员,月均收入8000元。下面是为李先生设计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方案。
被保险人资料:李先生,30岁,政府机关,公务员,月均收入8000元
保障方案:
被保险人: 李先生
性 别: 男性
年 龄: 30岁
年缴保费: 8700元/年
缴费次数: 20次
保障期限: 终身
保障金额: 30万
该方案具有的功能
保障功能:大病补贴 癌症补贴
附加功能:保单借款 减额缴清 保费豁免 保证续保
生 存 金:养老领取 返还领取 满期领取
方案特色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提供疾病、身故双重保障,3倍基本保额赔付,为生活提供加倍保障,更给家人一份幸福的承诺。以不变的承诺,呵护您和家人.
方案详细描述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提供疾病、身故双重保障,3倍基本保额赔付,为生活提供加倍保障,更给家人一份幸福的承诺。
①产品特色: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终身保障
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获取借款。
②购买提示
投保范围
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
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交费方式
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半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③示例
李先生,30岁,投保10万元康宁终身,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870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重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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