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形式与缴费额是多少?
答: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标准为8元/人.月。
8.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赔付额是多少?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至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4年为2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赔付90%,个人自付10%。
9.慢性病补助的范围及限额?
答:共有八种疾病属于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
(1)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不含隐匿型);(2)慢性肺原性心脏病;(3)原发性高血压病(II期以上高血压,限50周岁以上人群);(4)脑血管病恢复期(含脑出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等);(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7)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8)恶性肿瘤晚期。
10.参保职工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补助时需提供哪些资料(最近两年以内)?
答:(1)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的复印件;(2)医院诊断证明书;(3)门诊病历原件和抢救病历的复印件;(4)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两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
11.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范围?
答: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市境内经市和区县劳动保障及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介绍、人才交流机构(以下简称职介机构)托管档案的下列人员: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自由职业者、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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