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还给予城镇居民参保人员“二次补助待遇”。根据规定,在一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的住院和特殊(慢性)病种门诊,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不含转外地就医个人先自负部分)超3000元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金给予补助。其补助标准为:2010年起连续购买的补助报销40%;2011年起连续购买5年以上的补助报销40%。
随着医保政策不断完善,我市医保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目前,市区城镇职工政策内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9%提高到了83%,城镇居民住院平均报销比例由原来的45%提高到55%。
明年实施普通门诊统筹
为完善市区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负担,今年出台了《金华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门诊统筹内容包含三类:一是2008年7月实施的特殊病种门诊统筹;二是2009年7月实施的慢性病种门诊统筹;三是将于2011年1月起实施的普通门诊统筹。
据介绍,普通门诊医保待遇按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两类对象确定。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分别超过当年个人账户的,按500元(含)以内部分和500元以上部分,根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分类分比例报销。其中,城镇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由门诊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承担的门诊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500元,城镇居民为1000元。
计划两年实现医保“一卡通”
在全市范围内,各县(市)医保参保户异地就诊,比如武义的患者到金华看病,费用来来往往结算很麻烦。市医保处负责人说,等到实现全市市级统筹,参保户持“一卡通”就可以在全市各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实现无障碍异地结算。
据了解,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将按“政策基本统一,基金分级管理,市级风险调剂,政府主导推进”的原则进行,明年开始启动和实施。
在市级统筹的同时,统一全市参保人员的医保卡,争取通过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全市范围内“一卡通”,基本解决异地结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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