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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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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要注意:参保单位依据本单位参保职工本人的2009年度工资总额按月平均工资额据实申报2010年企业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期间,原则上暂不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只办理人员减少业务。

  2010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一)参保单位2010年基本信息数据的获取方式

  参保单位可通过荆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www.hbjz12333.com的网上申报)下载或携带U盘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缴费核定科拷贝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基本信息数据。

  (二)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和填报

  1、参保单位依据本单位参保职工本人的2009年度工资总额按月平均工资额据实申报2010年企业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以退休人员2009年度实际领取养老金总额的月平均数为依据申报(缴费基数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2、参保单位在填写、申报2010年缴费工资基数期间(2010年5月20至6月20日),原则上暂不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只办理人员减少业务。人员数据必须在无人员增减变化的情况到荆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下载,才能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为参保职工新近套改后的档案工资总额。如有正常工资晋级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应提供人事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及时向缴费核定窗口申报缴费基数。

  4、参保单位在填报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时,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部分据实申报。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1994年37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的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特殊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对工资统计内容不清楚的单位可参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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